一、跨省异地就医哪些医疗费可直接结算?
已经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就医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费仍按原渠道处理。
二、哪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
1、应为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工作)或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医院治疗的,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
3、在居住地(或转诊地)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三、联网异地结算定点医院有哪些?
截止2017年6月19日,全国已有30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327个统筹地区(参保地)、1870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名单随时更新,具体以人社部公布为准。参保人员可上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已开通的统筹区、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本人备案情况、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等。
小贴士: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部分医院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附表:上海市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医院名单 |
|
序号 |
医院名称 |
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3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4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5 |
闵行区中心医院 |
6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
7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8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
9 |
华东医院 |
10 |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
11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
1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 |
13 |
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14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15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
16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17 |
上海市中医医院 |
18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 |
19 |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20 |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第二执业点 |
21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浦东分院 |
四、跨省异地住院医保待遇怎样计算?
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当地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自付比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案例: 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王阿姨,到南京女儿家居住,在宁波市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王阿姨因病在南京鼓楼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她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使用了本人社保卡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王阿姨发生的医疗费20000元,按照南京市的医保目录和相关规定执行,其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等按照宁波市医保政策执行。
住院医疗费按以下流程结算:
按江苏省医保目录计算,王阿姨发生的自费费用1000元,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自理1000元,这2000元均计算为自费医疗费,余下均计算为甲类费用18000元。
鼓楼医院传输医疗费分类到江苏省医保中心,江苏省医保中心传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国家平台传到浙江省医保中心,浙江省医保中心传到王阿姨参保的宁波市社保局,宁波医保系统计算出个人负担:自费/自付2000元+起付线1200元(按宁波市政策的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起付线)+(18000-1200)*15%(按宁波市政策的个人承担比例)=5720元,再按原途径传到鼓楼医院。王阿姨在南京就医行为,受南京市医保中心管理。
南京市退休人员居住在宁波市的,反之亦然。
五、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时怎么办?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因费用结算涉及到异地就医备案、医院HIS系统、省级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地医保系统、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如发生就医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不能即时解决的,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垫付后按原渠道申请零星报销,请参保人员予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