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在上海的门诊就医,减少“费用垫付、来回报销”之苦,宁波市按全省要求,积极开展与上海的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平台对接,已于2018年9月和10月分别成功实现了宁波参保人在上海、上海参保人在宁波的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运行。
试点医院有哪些?
目前,上海市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共有15家三级医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附后)。宁波市对上海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共有3家三级医院,分别是: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和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
附表:上海市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名单
序号 | 医院名称 |
1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2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3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4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5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
6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
7 | 上海市儿童医院 |
8 |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
9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
10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1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12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13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
1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1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16 | 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 | 松江区新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松江区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松江区车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 | 松江区叶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1 | 金山区金山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2 | 金山区朱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3 | 金山区枫镇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哪些宁波人可在上海门诊就医直接结算?
1、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事先办理了以下就医备案手续:在上海异地居住或从宁波转外就医到上海住院或门诊治疗;
2、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事先办理了在上海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说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到上海门诊就医,医疗费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门诊特殊病种就医的医疗费仍按原渠道报销。
宁波人在上海异地门诊就医享受怎样待遇?
参保人员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即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地(上海)政策规定执行;门诊自负段、自负段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宁波医保待遇政策执行。从宁波转外就医到上海治疗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下浮一定比例。
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时怎么办?
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因费用结算涉及到异地就医备案、医院HIS系统、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地医保系统、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如发生就医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不能即时解决的,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垫付后按原渠道零星报销,请参保人员予以理解和支持。
到上海的就医备案手续怎么办?
1、从宁波转往上海就医
参保人员因疾病治疗需要转上海就医时,由具备出具转外就医意见的宁波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宁波大医院均可办理)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该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进行登记后即完成备案,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
2、在上海长期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参保人员
长期居住工作在上海,四种情形可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1)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在上海异地居住的;
(2)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在职职工被单位派驻上海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
(3)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上海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
(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婴幼儿、成年居民在上海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到上海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还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网、宁波人社医保通APP办理,不需要提供在上海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