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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拟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处室:党政办 发布日期:2020-02-18 阅读次数: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合并设立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的函》(甬编办函【2019】58号)文件精神,同意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与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合并,设立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经举办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同意,不再保留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200MB0T077861)及公章作废,特此公告。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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